项目管理

关于申报2019年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苗子工程项目的通知


作者:来源: 发布时间:2019-09-03 点击量:1558

根据《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苗子工程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成理工发[2018]1号)等文件的要求,为了加快我院科技创新,促进成果转化,培育壮大“双创”新动能,加强学生在创新、创造方面的主动性, 2019年度我院苗子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类型

    本次苗子工程申报类型分为科技创新项目和成果转化项目。

二、申报条件

(一)申请者(学生,且应还有1-2年在校学习时间)应品学兼优、学有余力,有较强的独立思考能力、创新意识和吃苦耐劳的精神;

(二)申请者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团队。苗子工程项目团队成员不超过5人(不包括指导教师),指导教师不超过1人;

(三)苗子工程项目执行时间原则上1-2年,申请人不得在同期科技创新苗子工程、成果转化苗子工程项目之间交叉申报;

(四)指导教师指导的苗子工程项目不超过2项;

(五)学院鼓励跨年级、跨专业、跨系(部)的学生组队,推介项目盖章部门为项目归属系(部)。

三、支持方式

(一)创新项目:重点支持处于萌芽期、有一定应用前景的科技苗子创新创业培育项目、小发明(小创造)。每个项目给予0.5-1万元经费支持,具体金额依成果而定;(注意:请严格按照成果填写项目书经费预算)

(二)成果转化项目:重点支持具有技术先进性、可望进入市场转化或具有一定技术成熟度、市场前景好以及产品已进入实际应用或产业化的创新创业苗子项目,每个项目给予0.5-1万元经费支持。(注意:请严格按照实际需求填写项目书经费预算)

四、经费使用

项目经费学生按照预算要求自主使用,可用于设备费、材料费、版面费和专利申请费,以及必要的办公用品、图书资料等,相关调研、产品推广与市场运作开支等。

五、表彰与奖励

苗子工程项目结题后将评选出优秀项目,优秀学生和教师按《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苗子工程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给与表彰与奖励,并且对于重点可培育的项目可同时配备学院平台资金资助。

六、申报方式

(一)由项目负责人送指导老师审核后,再报送归属系(部),各系部根据系(部)科研发展方向,进行项目初审;

(二)各系(部)推荐项目数量按照规定指标进行推荐(工科类各系至少推荐5项,文科类各系至少推荐3项),若有特殊要求,请做书面说明并加盖系部公章;

(三)各系部初审后的项目于919日前,将初审项目的《院级苗子工程项目申请汇总清单》(附件1)、《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苗子工程项目申请书》电子版及打印稿一式三份(附件2-1或附件2-2)报科研处审查;

(四)各系()汇总报科研处后由科研处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终审,并择优进行立项;

(五)立项项目在网上公示无义后进行备案,负责人需向学院提交项目组成员的身份证和学生证复印件,与学院签订项目管理协议书和任务书;对未按时签订协议者,视同自动放弃处理。项目组需按申报计划依法开展活动,在研究过程中包干使用经费,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妥善处理各项事务。指导教师应督促项目进度和协调解决问题。

联系人: 周洪祥 常兰  

地址:93406

联系电话:0833-205465518200118178

科研处

201993

/fileupload/files/附件1:院级苗子工程项目申请汇总清单.xls

/fileupload/files/附件2-1: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苗子工程项目申请书.docx

/fileupload/files/附件2-2: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苗子工程项目申请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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