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进一步鼓励我院教职员工(及学生)多出优秀科研成果,近期进行2019年度科研成果统计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1.2019年1 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出版的著作、获奖成果、授权专利等。
2.论文作者、著作作者为第一作者,第一完成单位(或第二完成单位)为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
二、统计要求
(一)学术论文、著作类
1.三大索引(SCI、EI、CPCI-S或SSCI、AHCI、CPCI-SSH)或被CSSCI收录的论文,国外学术期刊以及国内中文核心期刊发表的论文需填写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2019年度科研成果统计汇总表(到各系科研工作负责人处汇总),并提交论文复印件一份以及出版论文扫描件(或电子版)。
2.一般期刊上发表的论文,需填写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2019年度科研成果统计汇总表(到各系科研工作负责人处汇总),并提交论文复印件一份。
3.公开出版的科技著作、译著、编著,需填写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2019年度科研成果统计汇总表(到各系科研工作负责人处汇总)并提交著作复印件一份。
注意:(1)各位老师(同学)将论文原件、复印件等相关材料到各系部检验,检验后论文原件直接退还作者;
(2)论文复印件上,由本人在复印件上面或适当显著位置写上相关信息,如:“2019核能系张伟”;
(3)暂未收到论文或著作原件,请先提交录用通知,再补交论文原件及复印件到科研处检验;
(4)学生的科研成果按上述要求统计,并在备注里注明学生成果;
(5)论文复印件包括(封面、目录、版权、正文、封底);
(6)增(专)刊、微论文、书评、“非正规期刊”和教材不计入统计范围;
(7)确定发表时间不在统计时间范围内(2019.1.1-2019.12.31)的论文不统计。
核心及以上级别刊物论文需同时提交对应论文的扫描件(或电子版),到系部汇总后统一交到学院科研处93405。
(二)获奖成果类
统计的科研成果是指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奖励的学术成果。具有省(部)级及以上级别的成果奖励,要求填写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2019年度科研成果统计汇总表(到各系科研工作负责人处汇总)并提交奖励证书、报奖材料原件(供检验)及复印件一份。
(三)专利类
统计的专利应为职务发明授权专利,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统计时要求填写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2019年度科研成果统计汇总表(到各系科研工作负责人处汇总)并提交专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各系(部)、各部门进行成果统计检验,保证论文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后在汇总表内填写“已检验”,将所在系(部)的科研成果统计汇总表(包括汇总表电子版)以及需提交的相关材料(成果复印件1份、核心及以上论文扫描件)于2019年11月27日下班前提交到科研处93405办公室。
/fileupload/files/学院2019科研成果统计表.xlsx
科研处
2019-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