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0年度科研成果统计工作的通知
学院各系(部)、机关各部门:
为进一步鼓励我院教职员工多出优秀科研成果,近期即将进行2010年度科研成果统计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1.2010年1 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出版的论著、成果奖励、专利等。
2.论文、著作作者单位和成果第一获奖单位、科研项目负责人的承担单位均应为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
二、统计要求
(一)学术论文、论著类
1.被中国科技信息研究所信息分析研究中心检索到的三大索引(SCI、EI、ISTP或SSCI、A&HCI、ISSHP)和被CSCI、CSSCI收录的论文,需填写科研奖励申请表(附件),并提交论文和索引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也可到科研处填写论文查收查引委托单,委托科研处进行查询,索引证明收费由个人承担50元/篇,不足经费由科研处补贴。
2.国外学术期刊、国内中文核心期刊和一般期刊上发表的论文,需填写科研奖励申请表(附件),并提交论文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
3.公开出版的专著、编著(不含科普读物、论文集),需填写科研奖励申请表(附件)并提交著作原件一份。
注:核心期刊以北京大学图书馆制定的2008版中文核心期刊目录执行;
国外学术期刊以及著作类别等由学院组织专家进行认定;
若暂未收到论文或著作原件,请先提交录用通知,再补交论文原件及复印件。
(二)获奖成果类
统计的科研成果是指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奖励的学术成果。具有省(部)级及以上级别的成果奖励,要求填写科研奖励申请表(附件)并提交奖励证书、报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三)专利类
统计的专利应为职务发明授权专利,包括发明专利、软件登记、实用新型、集成电路布图和外观设计专利。统计时要求填写科研奖励申请表(附件)并提交专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四)科研项目立项类
统计的立项科研项目是指省市(部)级及以上申报成功的科研项目, 要求填写科研奖励申请表并提供项目申报书原件及复印件。
各系(部)、各部门请于2010年12月22日前将所在系(部)、所在部门的科研奖励申请汇总表(包括电子版)、科研成果统计汇总表(包括电子版)以及需提交的相关材料交到学院科研处93405办公室,过时概不受理。
科研奖励申请汇总表、科研成果统计汇总表可在科研处网站“相关下载”中下载。
科研处
二零一零年十二月六日